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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新版《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协议书》等业务文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您服务,保障您的权益,防控业务风险,我行将自2026年9月12日(周六)起,正式启用新版《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协议书》、《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风险揭示书》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更新内容主要涉及如下业务调整事项:

    一、调整定期积存起点金额

    自2026年9月12日(周六)起,我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定期积存起点金额设定规则调整为不低于1克积存金的主动积存价格。

    二、增加定期积存计划执行校验功能

    自选日积存计划有效期内,在每次执行买入个人黄金积存份额时,系统将校验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如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则当次执行买入失败。单一积存计划连续三次积存买入失败的,积存计划将自动终止。

    日均积存计划有效期内,在每次冻结月积存金额时,系统将校验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如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则当次资金冻结失败。连续三个月冻结失败的,积存计划将自动终止。

    三、增加限额管理措施

    我行将根据政策要求、市场情况、风险管理及自身业务需要等,对个人黄金积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针对单一客户的限额措施包括单日买入总量上限、持仓总量上限、单笔买入或赎回上限等。对于超出限额的买入或赎回申请,我行将不予受理。您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具体请参见公告附件,敬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上述文本。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您如有疑问,可拨打95533咨询。如您不愿接受公告内容,请在公告施行前申请解约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公示期满,如您未解约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或继续进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本次业务调整。

    因本次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请您提高贵金属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合理控制仓位,避免盲目跟风操作,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协议书》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

    中国建设银行

    2026年9月9日